合肥市邮政局公开服务承诺
一、给据邮件的查询承诺:接受查询的时间:普通给据邮件受理查询有效期为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,根据邮件寄达所需时间确定。
二、查询全程时限:自邮局受理查询之日起,至迟必须在以下到期内答复查询人:本市、县内互寄的邮件,半个月期限;本省或各省之间互寄的邮件为一个月期限(青海、新疆、西藏之间的互寄和他们与其他各省之间的互寄为两个月期限)。上述查询期限已满仍无结果的,根据规定向寄件人办理赔偿。
三、程序与监督:用户发现不履行承诺的情况,可拨打投诉中心电话:11185(时间为:8:00-19:00)。经核实后,由相关单位在7天内主动向用户作出答复,遇节假日顺延。
监督投诉电话:11185